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判决书驳回怎么办?
物业服务合同因未履行催告手续而驳回诉讼请求的,物业公司或者业主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再次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如无新的证据,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与裁定驳回起诉不同,后者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而对当事人的要求予以拒绝的行为。可见,适用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还是适用裁定驳回起诉,取决于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立案后,如果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就应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原告的起诉符合受理条件,就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哪些情况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的审查,该“事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与通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未必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法院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则必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被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超过部分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
3、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
错误主张法律关系是指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由于当事人不可能都具备较深的法学理论水平,往往对案件事实的法律关系性质难以确定,通常是以常理认为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而不可避免提出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
4、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届满后(包括特殊诉讼时效),原告丧失的仅为胜诉权,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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