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制度是指一种与普通股不同的股票类型。与普通股票相比,优先股具有一定的优先权利,例如在公司破产或分红时能够比普通股先获得分红。
优先股的优先性表现在
1、利润分配优先权
优先股股东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优先分配利润和剩余财产。在利润分配上,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
2、剩余财产分配优先权
当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金额,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分配。